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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規劃案例

信託 讓愛永不止息

信託 讓愛永不止息

撰文:陳勝雄 財產規劃師

整理:吳鎔任

前言

俗話說「在爸媽的眼中,子女永遠是長不大的小孩」。尤其是家中有身心障礙小孩的家庭,對這句話的感觸特別深!

個案背景

主人翁劉先生夫妻現年約 65 歲,育有 3 名子女,最小的兒子因患有亞斯伯格症讓劉先生夫妻多年來一直放心不下!劉先生從年輕時就創業加上劉太太打理財務,累積了一些資產有 3 棟透天厝,一棟全家自住,另外兩棟均出租中,另外大約有 2,000 萬的股票,及現金存款大約 1,000 萬;劉先生為了小兒子不惜自己成立一間養護中心,但是沒有想到小兒子在自己所成立的養護中心更難照料,更無法養成基本的日常生活習慣,只好將小兒子送至其它的養護中心。

因而劉先生將自己成立的養護中心交專業經理人管理,沒有預料到劉先生夫婦專心照顧小兒子期間,該專業經理人從中做手腳,將養護中心被侵占,而劉先生一開始的美意,頓時蒙上了陰影。

漸漸地劉先生夫妻兩人年紀愈來愈大,深知自己一定無法一輩子照顧自己的小兒子,也因為之前成立養護中心花了大筆積蓄,又因養護中心被侵占造成大兒子和女兒對小兒子有頗多的不滿;劉先生為了小兒子,甚至與大兒子約定身後遺產全部留給大兒子來做為條件!只預留一筆現金做為照顧小兒子的專款。但是,在一次互動中發現大兒子無法妥善照顧小兒子,心中的煩惱一直無法解開!

劉先生夫婦擔心:

1. 小兒子雖然能夠自理日常生活起居,但無法妥善處理財務事宜,將來兩老身故後,兄姊是否能妥善照顧小弟,或者會挪用或侵占財產。

2. 目前不動產均在夫妻名下,將來要如何移轉給兒女。

在一次偶然的機會劉先生夫婦參加講座,聽到信託時大為震驚,身為父母即便做了最好的安排,都無法放下心,因為不會有任何人可以像父母一樣,無保留地照顧子女!如果可以透過身心障礙信託,將要預留給身障子女的財產,與銀行簽立信託合約,內容載明只有子女需要的生活費、醫療、長期照顧費等支出,才可以使用信託內的錢,並且另設立信託監察人(社福機構),由監察人依約定期的檢視信託財產的使用及子女被照顧的狀況。頓時,劉先生才了解,透過信託「制度」才能解決他的煩惱,達成他的心願。

規劃建議

一. 安排身心障礙信託 :

1. 將目前其中一筆租金收入,成立一份身心障礙信託,內容包含小兒子的生活費、醫療費等,保障小兒子將來的基本生活開銷無虞。

2. 信託內的資金設定為專款專用,不得移作它用,以制度取代人性,以確保照顧子女的心願能被確實實現,不會因為人的因素而變質。

二. 安排不動產遺囑信託

1. 目前不動產仍然保留在自己名下,不做任何移轉,租金做為生活來源,保有退休後基本的生活水平。

2. 劉先生身故後三間不動產依遺囑內容,指定分配給子女,讓小兒子能有安身之處,毋需立即移轉以避免繳交高額土增稅,也可節省日後子女出售不動產時所需繳交的土地增值稅及所得稅。

結論

家有身障兒讓父母永遠無法放心,唯有透過專業的規劃安排,讓制度取代人性的考驗及環境的變遷,讓愛永遠不止息。

我們一直以來主張所有的個案,不論是身心障礙或是財富傳承的個案,親情與財產要分開,這樣的家庭關係才會單純! 只能透過道德層面來規範、而 財產 是要靠制度,尤其是弱勢團體或老人,這也是財產規劃人員協會和規劃師一直不斷協助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