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規劃書籍
- 作者:羅友三 會計師 著
- 出版日期:2001-04-20
- 定價:0元
三月份,報稅季節到,接到扣繳憑單時,納稅人總是滿腹牢騷,極不情願,此時就會開始為自己規劃如何降低所得稅稅賦「分散所得」--這是最直接也最有效方法,於是將名下存款放在子女名下、兄弟姊妹名下,卻沒想到這個舉動已涉及「贈與」,是因為納稅人故意不報贈與稅嗎?當然不是,是因為他們不知道有贈與稅這回事,也不知道該行為已涉及贈與。每年到了三月份,全國人民都記得提醒自己,要記得按期申報所得稅,可是卻很少人在贈與超過一百萬後主動申報贈與稅,原因當然也是因為「不知道」。
很少人知道遺產稅及贈與稅的原因是其免稅額較高,會被課到稅者即代表他的財富價值不菲,以贈與稅而言,每年贈與金額超過一百萬元者,即應課徵贈與稅;而遺產稅,其免稅額為七百萬元,再加上其他扣除額的話,遺產總額約一千萬才有可能被課到稅,這也是「遺產稅」及「贈與稅」常被人喻為富人稅的原因。但事實上並非富人才有可能被課到稅,也許您家隔壁不起眼的毛頭小伙子他就面臨了遺產稅的問題。筆者的手中就有好幾個案子,其繼承人才二十幾歲,卻要背負著數百萬甚至數千萬元的遺產稅負債,原因是他繼承到的都是不動產,沒有現金。其實這些問題,如果在他父親生前就規劃好的話,就不會產生這麼多的問題了。
不過近年來,由於報章媒體的報導,加上民眾知識水準的提升,愈來愈多人開始正視財產規劃,甚至自己學習規劃。筆者認為這是一個相當好的現象,不過還是要提醒各位讀者,遺產及贈與稅法共計五十九條條文,加上五十七條的施行細則,也才一百一十六條條文,感覺起來並不多。其實不然,因為遺贈稅有許多減免規定並非規定在遺贈稅法中,而是散佈在各法令,以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減免規定為例,它是規定在都市計劃法中,而不是規定在遺贈稅法中。遺贈稅申報時還涉及民法的規定,例如民法親屬編「夫妻財產制」的改變,也會衍生妻的財產該不該計入夫的財產內申報的問題。除此之外,金融商品的多樣化,也使得現在課稅情形愈來愈複雜,這此申報細節連專業人仕都不見得能透徹了解,更甭論一般民眾。
但為讓讀者能透視遺贈稅課稅實務及財產規劃,本書中從國稅局課稅實務談起,進而分析節稅規劃、申報實務及登記實務,至於比較複雜的幾個問題,例如農夫課稅、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實務抵繳等等則另闢專章討論。此外,國人愈來愈能接受利用保險作為財產規劃的工具之一,但如何使其更能為大眾靈活運用,也是讀者們最關心的議題,故本書中也以專章方式說明。最後再以幾個綜合案例分析說明如何做整體的資產規劃,讓讀者看書就能DIY規劃。最後,誠摯地希望各稅務界的先進們能予以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