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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友三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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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羅友三專欄】CRS資料交換後 海外所得怎麼課稅?

    2017-11-30
    台版 CRS 首次交換時間為109 年,當財政部透過租稅協議取得稅務居民的境外金融帳戶資料後,國稅局只能依據稅捐稽徵法規定,對於七年核課期間內的所得,要求稅務居民補申報及補繳所得稅。
  • 【羅友三專欄】兒女有加拿大國籍 能幫爸爸省股利所得稅嗎?

    2017-11-26
    根據台加租稅協議,若同時是台灣及加拿大「雙方」的居住者時,為避免雙重課稅情形,必須依"實際的情況"判斷此人是台灣或加拿大那一方的居住者,主要判斷次序是個人及經濟利益較為密切的領域,其次是經常居所的領域。
  • 【羅友三專欄】公司法修法 境外公司股東準備掀開面紗?

    2017-10-11
    這次公司法修法,法務部建議要揭露股東名冊及最終實質受益人,除了為符合國際反避稅及反洗錢的趨勢,也可以說是為了讓將來的課稅與CRS接軌。以假外資投資的方式,若修法規定須揭露股東名冊及最終實質受益人,其個人股東身份也將會揭露。
  • 【羅友三專欄】確保身後事如你所願 預立遺囑很重要

    2017-09-13
    不論有沒有法定繼承人,每個人都應該自己主導遺產的分配,在不違反特留分的規定下分配遺產,避免在無遺囑的情況下,繼承人協議財產分配的過程中感情失和。建議預立公證遺囑,由公證人協助完成,可以避免不符合法律規定或見證人失格等問題產生。
  • 【羅友三專欄】OBU管理辦法修正 自然人股東全都露

    2017-07-26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修正於522日公布,這次修正目的是將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以下簡稱OBU)在辦理確認客戶身分程序,OBU帳戶與CRS離岸帳戶所要揭露的標準是一致的。
  • 【羅友三專欄】稅捐稽徵法修正 台灣離CRS又近一步

    2017-06-12
    稅捐稽徵法第5條之1、第46條之1修正案52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財政部有權與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商訂稅務用途資訊交換及相互提供其他稅務協助的協定,依據協定提供相關資訊予締約他方主管機關,不受其他法律有關保密規定之限制。
  • 【羅友三專欄】嚴格清查OBU 為台灣加入CRS做準備

    2017-06-07
    今年初金管會新規定,要求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對OBU客戶身分全面清查。個人部分必須補足雙證件,包括護照及原居住地有照片的有效證件、境外地址等。法人客戶則必須確認是否仍有營運之外,還必須揭露最終受益人資料。
  • 【羅友三專欄】想規避CRS?OECD不會放過你

    2017-06-05
    2017年5月5日開始,OECD公佈了一個檢舉網站,公開接受全世界大眾檢舉任何對規避CRS的行為或揭發CRS存在的漏洞!檢舉人可以完全匿名,不需提供任何相關個人資訊。對於收到的檢舉資料,OECD會進行核實及分析,並採取反制措施。
  • 【羅友三專欄】新版遺贈稅股票贈與如何更節稅?

    2017-05-23

    「股票」贈與日是以贈與契約立契日為認定標準,並應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天內,向贈與人贈與當時的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因此,贈與不動產或股票的立契日可以約定在5月11日,只要在6月10日之前申報贈與稅,即可適用10%單一贈與稅舊制稅率。

  • 【羅友三專欄】新版遺贈稅來了!高資產人士如何節稅?

    2017-04-28
    立法院本月25日已三讀「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遺產及贈與稅由單一稅率10%調高為10%、15%、20%,三階段累進稅率,此次調高遺產及贈與稅率,對於高資產族群若能懂得稅法的優惠,並且善用時間及工具,就能輕鬆達到節稅目標。
  • 【羅友三專欄】CRS追稅!公司財務資訊也得被揭露?

    2017-04-12
    常見企業主習慣將公司營運與理財同在一起操作,讓原本公司符合營運帳戶的規定,帳戶資料是不需要被CRS揭露的,卻因為理財操作導致公司無法符合營業帳戶的規定,資料必須被CRS收集及交換出去。
  • 【羅友三專欄】全球大追稅!CRS讓海外帳戶透明化

    2017-02-22
    CRS參加國的稅務居民,其只要持有在稅務居住地以外的境外金融帳戶,該金融機構就會將帳戶資料提交給當地主管機關,以便各國政府可以將資料提供給稅務居民地的主管機關,也因此將導致稅務風險大增,海外資產透明化,儼然已是不可抵擋的世界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