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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重劃後首次移轉,可減徵土地增值稅
新聞日期:2016/08/09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經重劃的土地,若在重劃後第一次移轉, 土地增值稅可減徵 40%。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林先生移轉西屯區一塊土地該土地公告現值二億多元,土地漲價非常可觀,若該土地曾經過市地重劃,且該土地係重劃後第一次移轉,可給予減徵40%的土地增值稅。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重劃土地的所有權人如有負擔重劃費用,可以在移轉土地時附上「土地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在核課土地增值稅時,會由申報的土地移轉現值中,減除土地重劃費用後,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再按漲價總數額依規定的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更新日期: 105/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