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設計

最新稅務新聞

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新聞日期:2016/03/21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或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因此,民眾出售農業用地如符合作農業使用之條件,請先向鄉鎮市公所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並於申報移轉時,檢附該證明文件,才能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優惠。 
更新日期: 105/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