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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規劃案例

善用公證遺囑信託解決身後的牽掛

  善用公證遺囑信託解決身後的牽掛

撰文:陳艷文 財產規劃師

整理:吳鎔任

個案背景

吳老太太年紀 80 歲,二名子女,兒子 55 歲已婚育有二子,女兒 53 歲單身。吳老太太喪偶多年,一直以來都是與女兒同住,兒子自從結婚後,就搬出去自立門戶,二名子女目前都事業有成也具有孝心。

客戶想法

吳老太太已經 80 歲高齡,雖然二位子女目前的財務狀況良好,但是單身的女兒名下沒有不動產,考慮自己百年之後,兒子跟媳婦會要求處分或均分現有的不動產,女兒可能會被迫搬離現有的房子,在目前房價又高的情況下,女兒要買房也很辛苦。希望除了要保障女兒有棲身之所,也考慮到女兒單身無子嗣,將來百年之後,房產還是要留給子孫繼承。

資產狀況

不動產:自住宅一戶,市價約 3,000 萬元,無貸款。

存款:不詳。

保險:儲蓄險。

規劃建議及效益

根據吳老太太的想法,要 保障女兒 後半輩子有安定的 棲身 之所, 及保全現有房子能 傳承子孫,因此,建議將現有自住的房子預立公證遺囑,並結合信託規劃以完成吳老太太的期待。

將名下不動產預立遺囑信託的好處是, 待老太太百年後 ,這間房子會成立 信託由女兒 當受託人 管理,在女兒有生之年都有權利居住使用,而女兒百年之後,房子會由兒子的子女來繼承。

如此一來,除了能保障女兒未來有固定住所,未來女兒如果有好的歸宿時,老太太辛苦打拼留下來的財產,也不會由女兒的配偶繼承,房子仍會留在家族內,保障兒子的後代有繼承的權利。

結論

孩子永遠是父母心頭肉,即便孩子早已長大,也成家立業了,對子女的擔憂與掛念是永無止盡。不論父母留下多少的財產,兄弟姊妹之間也要能和諧相處。所以, 遺產若能事先 適當的規劃, 以免 造成子女的困擾與 紛爭 ,老太太透過遺囑信託的安排,將自己對子女的愛與保護,在百年之後還能延續偉大的母愛。